naoki232 2011-10-31 19:38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
婚姻..... <br />
是因為兩個相愛的人, 願意互相扶持 <br />
相知相惜所做的決定................... <br />
沒有人在做決定時, 就已準備好了分離........... <br />
因此...... <br />
相愛容易相處難............. <br />
如果真的願意相守一輩子......................... <br />
記得要好好珍惜你所選的............. <br />
有空, 常常翻出當初所愛他的那點悸慟 <br />
細細品嘗曾經擁有過的點滴心事 <br />
了解在你心中所珍愛的他/她 <br />
<br />
給所有已婚、未婚的年輕人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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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孫越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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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筆寫這封信, <br />
已經離你們的新婚喜宴五、六個小時之後了。 <br />
你們知道嗎?我常常有機會為新人證婚, <br />
也常常在婚禮中獻上我的叮嚀與祝福。 <br />
雖說語重心長,但是現場的喜鬧及吵雜的音響, <br />
卻也將我殷切的交代沖淡了不少。 <br />
我最最要向你們小夫妻說的一句至要的話, <br />
就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br />
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 <br />
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 <br />
「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 <br />
高梁高,流水長,一年的四季不一樣。」 <br />
在軍中的劇隊, <br />
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 <br />
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我們戀愛了。 <br />
一年兩年直到六年多之後, <br />
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 <br />
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 <br />
政府規定,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 <br />
不得超過四桌,否則,主管記過。 <br />
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同事們突發奇想, <br />
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 <br />
非但不違反規定,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 <br />
於是結婚當晚,大家都飽足而歸。 <br />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 <br />
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 <br />
看看時下,媒體常常報導: <br />
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 <br />
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 <br />
<br />
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 <br />
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 <br />
貧困時如此,小康亦復這般。 <br />
近年來,我常在演講時向那些已婚多年的聽眾問一個問題: <br />
您們當中仍在與另一半戀愛的,請舉手。 <br />
多年中, <br />
只有一次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br />
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高興的立即將手舉得高的, <br />
並且用另一隻手指著他旁邊的那位老太太, <br />
直到今天,仍然印象深刻。 <br />
孩子的出生,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當然, <br />
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 <br />
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 <br />
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 <br />
我和孫媽媽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 <br />
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 <br />
在眾多的話中,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 <br />
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 <br />
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 <br />
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 <br />
步入婚姻以後,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 <br />
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 <br />
在「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這本書中寫著: <br />
「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 <br />
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 <br />
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 <br />
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 <br />
著實讓我工作、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 <br />
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br />
孩子們:我真願意在你們夫婦新婚之初, <br />
向你們贅述我和孫媽媽的戀愛史, <br />
<br />
我要提醒的仍是那句老話 <br />
「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br />
<br />
聖經上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 <br />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br />
在過去孫叔叔還未信耶穌的時候, <br />
我也曾在婚姻上出過岔錯。 <br />
還好,在我腦海中時時都會想到那天, <br />
那天的午后, <br />
我和孫媽媽(當時的女朋友)在一幢咖啡屋的二樓, <br />
我們雙方都感到可以談論婚嫁了,就在那時, <br />
我萌生了一個念頭, <br />
就是「如果我要結婚,就永不離婚!」。 <br />
過去的我,身體不好,常常在病中,是她, <br />
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 <br />
對孩子的教導上,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 <br />
在角色的扮演上,她是嚴母, <br />
我是慈父,因此,孩子有什麼問題,第一個知道的是我, <br />
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 <br />
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 <br />
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 <br />
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 <br />
我常想,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 <br />
而人之所以為人,應當更有所望。 <br />
有天夜裡,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 <br />
我說:「我們夫妻如此相愛,令許多朋友羨慕。 <br />
但是,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先走吧!」 <br />
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 <br />
「要走我先走。」她的語氣肯定。 <br />
我問她為什麼?她接著就說: <br />
「你比我堅強,要是我先走了, <br />
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 <br />
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 <br />
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 <br />
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 <br />
我趕緊接著說:「誰先誰後,不是妳決定的, <br />
那是上帝事。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 <br />
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 <br />
「孫越,要是你先走了,我會每天哭, <br />
我要以淚洗面。要是你先走了, <br />
我會每天不吃飯,因為我食不下嚥。 <br />
要是你先走了,我會每天不出門,我要足不出戶。 <br />
要是你先走了,我會.....」 <br />
我趕快搶著說:「算啦!還是妳先走吧!」 <br />
你們不要笑,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說明她比我脆弱。 <br />
我須在我有生之年不斷的讓她清楚,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br />
如今,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 <br />
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 <br />
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 <br />
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 <br />
讓我們凡事謝恩、凡事禱告。 <br />
真對不起,在你倆的新婚之際, <br />
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 <br />
請允許我再說一次: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br />
你們因愛而結合,愛就是一種責任,愛就是一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