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 2011-10-24 23:01
教育部公告劍橋等獎學金簡章
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於今(100)年6月簽署 「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備忘錄及與美國南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於10月6日簽訂「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備忘錄。<br><br>此三項獎學金特色為教育部與世界排名頂尖大學之國際教育合作案,且基於平等互惠原則,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等獎助金額,鼓勵我學生赴各該校攻讀博士學位。每年獎助就讀於劍橋大學、華盛頓大學及南加州大學等三校,各5位博士班新生獎學金,獎助期限3-4年。
有關「臺灣‧劍橋獎學金」、「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及「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簡章,已公告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www.edu.tw/bicer/index.aspx)。<br><br>申請者除必須依各該校受理博士班入學許可截止日前提出申請,並需配合教育部受理「10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時程擇一提出申請。有關101年留學獎學金報名時程為:今(100)年12月5日至明(101)年1月16日開放網路填寫報名表後,再依各場次報名時間,辦理現場報名。<br><br>各場次報名時間如下:
<br>南部地區:100年12月31日至101年1月1日,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
<br>中部地區:101年1月7日至8日,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br>北部地區:101年1月13日及1月15-16日,國立臺灣大學。
<br><br>教育部呼籲有意申請此三項獎學金其中之一者,除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書件外,並請儘速依各該校相關規定申請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