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dyni 2011-9-14 11:53
前世今生
烈火在熊熊燃燒著,火光是那樣的紅,紅得發紫,紫的發青,青得讓人看一眼就會覺得心驚肉跳的寒顫。邪!怎麽那麽邪!一個女人,披散著長長的頭發,身著紅黑相嵌的紗衣,站在火焰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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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天的濃霧模糊了她的臉,只有那雙噴射著複仇怒火的眼睛,狠狠地,狠狠地瞪著他。天那!當他的眼神掃視到那雙眼睛時,一股涼意從腳底直逼他的五髒六腑,恐懼,使他一下子驚醒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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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爲什麽總是重複著同一個夢,他抹了抹額上滲出的冷汗,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女人。醫生說她已經連續發燒一星期了。這不是個好現象,對於患白血病的人來說這意味著死亡更近了。想到這他又打了個寒顫,她原來早已不知不覺地走進了他的生命,並且同他的生命融合在一起了。上帝呀!爲什麽他到現在才明白這些呢?他用手捶著自己的腦袋,一切都遲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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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蜷縮在床上,似乎睡得那麽香,若不是因爲化療脫盡了頭發,他根本不能相信她是個已經被上帝判了死刑的人。他坐起身來,幫她又拉了拉被子,他的手搭了搭她的額頭。唉!她還在燒著,醫生說這樣的燒法,就是從台灣那兒找到相同的骨髓,要移植可能也晚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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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對他說過這輩子願意永遠跟著他,難道她的一輩子就那麽短嗎?他的眼睛又望了望她那脫得只剩下絨毛的頭皮,想當初他第一眼見到她時,就是她那一頭光澤柔順的如瀑布般清亮的長發牽住了他今生所有的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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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他已經是個有妻有女的人了,並且靠著他嶽夫的關系,在一家規模不小的國營的外貿公司混到個部門經理。國營的外貿公司是個挺奇怪的地方,它既不象國營工廠那樣傳統保守,也不象外資企業那樣現代開放。它上要接觸外商的以便得到定單,下要聯系工廠業務員進庫産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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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既接受新事物,又丟不開傳統的約束,它有那麽點象鴉片戰爭中半殖地半封建的中國,屬於洋的想學又不敢真照著學,中的想放卻還放不開。而如今這麽熱門的情人現象,雖然在那兒仍然屬見不得光的種類,但也暗地里流行起來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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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她卻是個才畢業的純真浪漫的女孩子,在他部門里做助理外銷。‘助理外銷’那是好聽的說法,其實就是個兼打單,貨驗一鍋端的打雜的。剛從學校大門出來的人自然是帶著滿腦子的理想,抱負,妄圖用所學的知識在社會一展拳腳,到后來大都會發現原來學校的那些課本都是些早可以扔了做草紙的廢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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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幸運的是,她還沒發現到這點,就先認識了他。在她眼里他是個了不起的人物,名牌大學畢業不過六七年的時間就在這家規模不小的外貿公司坐上了中層領導的位置。<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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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她算不上是個美女,只是白白淨淨,挺可愛,挺單純的,也不知怎麽的,只記得當時見到她的時候那張臉總讓他覺得似曾相識的熟悉。她對工作很認真,看到她他就想起當年的自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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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那時自己不是也曾那麽天真幼稚的發著那些永遠不可能有回音的傳真嗎?也曾滿懷雄心的想憑自己的力量去開發新産品,尋找新客戶。結果才發現,不僅找不到,就是個別找到了,也會被那些個所謂的正式外銷員以各就其位的名義輕而易舉的搶走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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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弱肉強食,你不踩別人,別人就踩死你,自然界的生存法則,那兒都管用,自己的今天就是最好的證明。若不是他有本事追到了現在的太太,若不是靠著嶽夫的關系打通上下環節,如今他依舊是個小小的,不起眼的助理外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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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是呀!她實在是太年輕,開始他也只把她當作個小妹,其實他不過大了她六歲,只是社會這個地方教人成長的速度幾乎快的有點拔苗助長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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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社會經曆就可以使她覺得他是一本深奧,難懂但有極值得一讀的書,他身上似乎被披上了一層傳奇色彩。他很清楚自己的地位以及與此地位相匹配的所應該做的事,他明白他身上早以有著沈沈的擔子,有著必須履行的義務和丟不開的責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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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他當初自己選擇的路,在事業與愛情之間,他放棄了愛情。放棄愛情?不,他想了想,這輩子他放棄過什麽東西嗎?沒有,他娶了那個女人是因爲當時他並沒有什麽合意的女朋友,他那顆還未領略愛情的滋味的心就已經被追逐名,利的念頭塞滿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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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知道自己是個極貪心的人,他想要抓住這人世間的一切,金錢,名利,事業,愛情,他希望他的人生能是個完整的圓球,如果上帝肯給,他接受;如果上帝不給,他也一定要爭取得到。學校里,他是個好學生,門門優秀;家里,他是個好兒子,父母的驕傲;結婚后,他是好丈夫,妻子的依靠;現在,他還是女兒的好爸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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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著斯文英俊的外形,精明強干的頭腦,浪漫豐富的才情,和爲人處世的圓滑手腕。他遵守社會的規則,家庭的規則,人的規則,他總是盡量使自己的一切都看起來完美無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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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同她越來越密切的接觸后,他覺得自己的人生似乎丟失某種真實的東西。這種感覺同她接觸越久就越強烈,他覺得她才象一個活生生的人,她可以把自己的喜怒哀樂毫無顧慮的表現出來,她的生活是那樣簡單而輕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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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她的笑,原來發自內心的笑可以使周圍人也覺得歡暢。他就這麽不知不覺的被她吸引,他們也就這麽不知不覺的走到一起。愛情,當它來臨的時候,理智的防線在它面前是脆弱的,或者基於某種想使自己的人生更完美的念頭,他自私的抗拒著理智的蘇醒。<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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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意外,他把她變成了他的女人,然而當他占有了她處子的身體后,她顯出來的那種滿足而又神聖的表情,使他覺得羞愧,那一刹那他似乎有種沖動,沖動的甚至想放棄自己的家庭,現有的地位,同她離開這里,去過一種男耕女織的田園生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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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先生,您先回去吧!三天沒合眼了,這樣不等她清醒,您自己就先累垮了。”護士小姐又來探房了,她實在很同情這個男人,自從三天前,他走進這間病房,幾乎就沒怎麽出來過。不是呆呆的守在旁邊,就是暗暗地抽涕。男兒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處呀。才只有三天的工夫,原來的那個極有魅力的男人就老的有點萎靡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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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用了,我還在這兒搭床睡吧。”他不想離開她,哪怕一個晚上,他真怕會有哪天一覺醒來看到她的臉被蓋上了白色的床單。<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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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您也早點休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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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經黑了,看著護士喂完了她吃藥后,他開始鋪床。一邊鋪床,一邊又想到那個怪異的夢魇,也不知從何時起開始的,但睡到這里后就沒停過,而且一天比一天清晰。唉!也不知道是什麽寓意,只是但願今晚別再做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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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許是真的累了,才倒頭不久,就可聽見他呼呼的鼾聲....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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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你哪點不好,我爲了你棄父叛教,願意跟你天涯海角。而你....你卻爲了那個小賤人,放棄我?你對得起我嗎?”依舊是那個可怕的女人,息斯地里的近乎瘋狂的對著一個男人吼叫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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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她的神智已處於崩潰的邊緣,突然她的口氣柔和了,變成了一種哀求:“留下來吧,我已經有了你的孩子,留下來吧,我可以不再計較你們的過去,只要你們不會有未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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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娘,憑你的聰明難道不明白,想我暢行江湖數十年,除了情,有什麽還可以牽住我的?當初你就不該把賭住下在那個孩子身上。”那個男人的聲音很冷,粗筐得沒有絲毫柔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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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男人的裝束很古老,象是宋代的,頭戴錦冠,身著長袍,腰配寶劍的俠士。那個男人很英俊,細長的單鳳眼同濃厚的豎眉顯得英氣博發,暗褐色的皮膚,魁梧的身材,再加上他整個人透出的那中肆野不拘的氣質,看來也是個傷女人心的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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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你真得愛那個小賤人?”她微微昂起頭,手拂了拂披散的發,這時才發現她居然長得很標志,若不是那雙狠狠怒視的眼睛,她的美麗絕對可以讓很多男人成爲她的裙下之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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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愛她,並且我要她成爲我的妻子,我們要做生生世世的夫妻,我們要永遠在一起。”說的他的愛人時,他的音調變了,字字句句都含著那麽點幸福味道。<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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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在一起?好!那你們就去做你們生生世世的夫妻吧!步飛翼,你會爲你今天所說的一切一切而后悔的,我詛咒你們...詛咒你們...詛咒你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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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聲驚天的怒吼,使他又從夢魇里醒來。這混亂的惡夢已經鬧得他心力交瘁了,他雙手撮了撮臉,轉過頭望著一旁還在昏迷狀態的那個他今生唯一愛過的卻也被他傷的最深的女人,一股內疚之情又在他體內擴散開來,他想著自己的薄情寡意,想著自己的極端自私,他一次又一次的責怪自己。上帝呀!爲什麽這一切都來得這麽快,不給他一點可以補償的機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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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沒有給他機會嗎?不,其實當她剛住院的時候他就已經得到消息了,只是當時他顧慮太多,他以爲她得的不會是什麽大病,他總是不肯爲她放棄一些東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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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了他的太太,一個精明的知識女性在面對丈夫有了外遇的時候總是非常有技巧的懂得如何再讓丈夫回到自己的身邊,哪怕回來的只是軀殼。<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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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楚的記得當他太太發現她的存在后,利用他嶽夫的關系調換了她的業務部門,還嚴厲警告他如果他不再停止與她的關系,那麽他在外貿就再別想有立足之地。其實不用他太太說,他也明白這事如果傳揚出去的后果,在那個婆婆重多,是非繁雜的陳舊的外貿公司里,象他這樣一個原本頭上頂著一圈光環的人物,一旦發現有生活作風問題,起不是要被那些閑言碎語的口水淹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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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他剛剛被推舉競選上海十大傑出青年,這是他多年奮斗,多年努力所要給自己一個交代,一種補償,他是決不可以在這個接骨眼里出錯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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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是個天下最自私的人,一方面他不舍得讓他現有的地位與成就受到一點點的損害,一方面他也不想放棄內心深處對愛情的依戀。白天,他披著君子的外衣,冷淡的面對她摯熱的眸子;夜晚,他又控制不住自己對她美好身體的渴望,只要有機會,就把她找出來云雨一翻。只是這一切他做的更隱蔽,更秘密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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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一個月前,公司體檢查出她的血液里蘊涵不良因素,而被勒令住院,他想他們現在也許還在那間在外租借的小屋里偷情言歡呢。惡心!他又狠狠地捶了一下自己的腦袋,都什麽時候了,居然還那樣玷汙她。<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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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他知道這個消息一個月了,卻一次也沒敢來看過她,其實作爲舊上司的身分他也應該早來探望她的,可他不敢,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心里有鬼,他怕病糊塗的她會控制不住自己撲到他懷里,那時叫他如何同他太太解釋呢。再說十大傑出青年的複選近了,這時候有一點小小的珠絲馬際都會給他帶來威脅,這瓜田梨下的事是萬萬做不得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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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真的很愛她,她是他心中永遠的牽挂,雖然他不能去看她,可是在那些日子里沒有一個夜晚他可以安然入夢的。還有那個夢,大概也從那個時候開始的,夢境里是一個英雄輩出的年代,一個魔教教主的女兒愛上了一個白衣長袍的江湖客,而這個江湖客卻愛上了教主身邊的碑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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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一個很老土的三角戀愛,開始的時候他還懷疑是自己武俠小說看得太多,形成精神反射。只是當那個教主女兒用盡一切辦法仍舊得不到江湖客的愛后,極度的嫉妒使她瘋狂。她縱身跳入燃燒的火海,把自己作爲祭品以此來換取魔神賜於她詛咒的權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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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詛咒,我用忍受這烈火烘烤爲代價來換取你們來世的愛,我詛咒,你們來世的愛將是永遠不能斯守的煎熬;我詛咒,你們來世的愛將是刺進彼此胸膛的利劍......"那恐怖嘶叫著的聲音不知多少次讓他從夢中驚醒,只是醒來后他時常有點奇怪,爲什麽那個江湖客面對詛咒總可以如此坦然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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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喜歡看武俠小說,金庸的,古龍的,羨慕里面獨行俠的那種生活方式,天涯浪迹,無所顧忌,沒有牽挂,那種敢與帝王平起平坐的壯志豪情。其實多少次,他想重重的拍下桌子,沖著他那個什麽都不懂只會瞎指揮的老總喊上一句:“他媽的!老子不干了”,那勁頭一定很爽快,他時常覺得自己身體里總有另一個自我要沖出來,但又被一層厚實繭牢牢的包裹住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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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哲翼嗎?”躺在床上的那個女人似乎醒了。<br />
“織繡!呵呵,你終於醒了。”上帝保佑,她醒了,讓他有時間告訴她他有多麽想她,他有多麽需要她,他有多麽愛她;讓他有時間去向她忏悔他的自私,他的無情。<br />
“你怎麽會來的?溫雨來找過你?”<br />
“恩,爲什麽不早告訴我你得了這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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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回答他,只是臉上露出了洋溢著幸福的笑容。等等!他象是在哪兒見過這樣的笑容?象是在那個夢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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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場激烈的撕殺,大約有一百多名手持刀劍的教徒包圍了那個叫步飛翼的江湖客,他的身邊還有一位身著藍衫的女子。步飛翼顯然是受傷了,他持劍的手一直在趟血,但他卻還一心想護著身旁的女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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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百多人是奉教主之令來要他命的,教主要爲他死去的女兒報仇,看來此處要成爲他的藏身之地了。“爲了一個女人值得嗎?”好友曾問過他,值得,他知道這值得。所謂千金易求,知己難尋,他這麽多年闖蕩江湖,並不是爲了爭名奪利,比武尋仇,只是他的天性中有種崇尚自由的情緒,他向往一種簡單,輕松的生活方式,追求一種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遊的感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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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爲此他拒絕了悠娘的愛情,因爲他知道她會用她的愛來綁住自己,他需要一種軀體的自由和心靈的安定,就象天上飛的風筝可以憑著雙翼,借著風速在藍天飛舞,同時也需要在那厚重的大地上有個可靠的人牽著那線軸。而蘭藍正是他要找的人,他願意把他那顆始終飄乎的遊子的心交給她,從此他覺得這一世他可以活的無悔無罕了。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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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他是不會害怕的,蘭藍呢?他知道她也不會害怕的。最后他們因爲寡不敵衆,腹背受傷而死於亂刀之下。死的時候他倆雖然都渾身是傷,當他匍伏著伸著手去拉蘭藍的手時,他看到蘭藍帶血的臉上露出一種笑,就是這種笑容使他死的很坦然,死得其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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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麽這般相似的笑容,現在卻只能使他覺得更內疚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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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滴──滴──他的手機響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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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翼,你瘋了嗎?難道你還在那個女人那里?”是他太太打來的。<br />
“是。”<br />
“你呆在那里三天了,要是讓別人知道你想過后果嗎?現在是評選的最后時機了,這是要是出了什麽亂子,你就前功盡棄了......”<br />
“那就算了。”他的口氣出奇的平靜。平靜的連她都有點驚訝,要不是他示意著讓她不要出聲,她會忍不住的問他爲什麽。<br />
“什麽?歐哲翼的字典里什麽時候有‘算了’這個詞,你多年的努力就因爲那麽一個小丫頭化成泡影,這值得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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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值得嗎?又是這樣的問題,人的一生總是在考慮著值不值得。的確人生不可能完美,在不同的時候會願意與不願意的被迫面臨不同的選擇。人不能遇見將來,也無法知道什麽樣的選擇才是最好的,所以會舉棋不定,猶豫不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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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因爲我愛她。”這是他第一次敢於對外人說愛她,說出后他感覺自己身上背的那個十字架輕了很多。“我想我們的婚姻該結束了,哪天我會找律師來同你談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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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沒有回答,沈默了一會兒就挂上了電話。反正這也不重要了,他想,其實人生有很多東西無所謂最好的,只要你認爲值得。成功與失敗,幸福與不幸在各自的心里定義都不會相同,得與失本來就是相對的,關鍵在於在這短暫的人生里如何把握你真正想要的東西,別讓它與你成爲失臂之交,別在你將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留下太多的遺憾,那麽你的選擇就是值得的。 他望著她那張依舊帶著笑容的臉,深情的告訴她等她病好了他會娶她,當然現在他要去買一個漂亮的戒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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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拉著他的手,似乎不太願意讓他走開,呵呵,這個傻丫頭居然說要拉著他的手離開,那樣來世好早點認識他。怎麽會呢?他走在路上口袋里揣著一枚鉑金的鑽石戒指,璀燦奪目的,不是說‘鑽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嗎?永恒,他喜歡這個詞,他相信他們會是生生世世的夫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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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他的思緒開始飄忽,第一次覺得生活原來可以這樣輕松,第一次明白幸福原來是一種心靈的滿足。他整個人都沈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過馬路的時候都沒有看見 一輛從三叉口拐來的卡車。那輛車的車速很快,司機發現他時,卡車已經從他身上碾過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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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地鮮紅的血如一團熊熊燃燒得的烈火,同樣是紅得發紫,紫得發青,青得叫人寒顫。那顆晶瑩的鑽石在血的印染下卻更加明亮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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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鑽石是燒不化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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