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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er 2009-8-31 23:28

劈腿無罪,選擇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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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劈腿無罪,選擇有理 !!【作者 Dr. Joe】<BR><BR>在沉寂了好一段時間,竟然選擇了這麼討打的標題,Dr. Joe想必是混太久搞不清楚狀況,依照平均每兩個禮拜就發生在我身邊那悽悽慘慘、慘絕人寰、神鬼共憤的故事,不管是劈腿或是被劈腿,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還來不及聽完故事的有百分之九十都會把口水吐在劈腿的人上,另外百分之十可能暗自的吞口口水心想著好險不是自己被抓包。<BR><BR>開始大放厥詞之前,必須先澄清,<BR>Dr. Joe絕對唾棄惡意劈腿、以玩弄感情為樂的玩家,<BR>以下言論也不適用於已婚者,畢竟結婚、離婚要考慮的事情太多了,有空再說。<BR><BR>「結婚前都是單身」,這是Dr. Joe的一個女朋友的經典名句,<BR>年幼無知時覺得很不可思議,情竇初開時覺得天理不容,現在可是再同意不過了。<BR><BR>人本來就不是專情的動物,只是擁有自致力的我們知道什麼時候該動心忍性,更有很多專情的人是在經過多方比較後,對照身邊的伴侶實在是上上選,於是弱水三千只取那一瓢飲。<BR><BR>Tina,一個很恬靜、乖巧的女朋友,和男朋友交往了四年,打從交往一開始他就覺得這個男的就是他牽手一輩子的對象,即便從第三年開始,身邊的朋友就會聽見斷斷續續的抱怨,有時候她會突然發現其實他們並不這麼適合,即使對方依舊是一個很好的伴侶。如果這時候出現了令她怦然心動的對象,她也會告訴自己,要當個忠誠的伴侶,想當然耳她的身邊幾乎沒有什麼特別要好的男性朋友,兩個月前,她披頭散髮的窩在自己的小套房,啜泣的告訴我們,那個賤男人(接下來至少一個半月的時間,她都是這麼稱呼他的)「勾搭」上了公司的女同事,在重疊交往了一個禮拜後,決心向她提出分手,理由很簡單,他希望和那個女同事認真的交往。於是Tina崩潰了,她告訴我們這段感情她犧牲多大、容忍了他多少、拒絕了多少追求者,竟然換來這樣子的結果,她一點都不能接受,歇斯底里的模樣的確讓人感受到她的忿怒與哀傷。三個月後再碰面,換然一新的她告訴我,她很慶幸當初兩個人中有一個人願意選擇結束這段感情。 <BR><BR>如果真的可以和對方相守一輩子,誰會輕易的動用選擇權而背負上劈腿的罪名? <BR><BR>忠誠是對感情的一種基本尊重,卻不是用來說服自己繼續留在這段感情的藉口,<BR>如果沒有了愛、如果無法繼續將對方視為唯一伴侶,那麼忠誠只是一條沉重的鎖鏈,綁著彼此動彈不得,越來越痛苦、越來越折磨,誰來開口給彼此解脫?憑什麼在沒有愛的時候還得繼續堅持下去,而不能選擇一個全新的伴侶?人都是自私的,即將陪伴自己一生的對象,不應該是用忍耐換來的。 <BR><BR>如果硬要說劈腿有錯,那麼他們只是錯在不敢開口說出不愛,而是在發現已經不能不愛第三者的時候才令人感受到刺骨的背叛。你可以善用但別濫用你的選擇權,也不要利用選擇的權利試驗自己的感情,更要勇敢的面對愛與不愛的現實,別讓優柔寡斷帶來更深的傷害。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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