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i168 2009-7-3 18:20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P>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P>
<P> ●●【台灣社會新聞】: 最新詐騙手法 --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BR> <BR><FONT color=green>★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FONT></P>
<P>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BR>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BR>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BR>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BR>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 <BR>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BR>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P>
<P>這是真實案例 <BR>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BR>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P>
<P><BR><FONT color=seagreen>◆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FONT><BR>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BR>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 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BR>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BR>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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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seagreen>●●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FONT> </P>
<P>若本身有投保車險 </P>
<P>1. 不要私下和解 </P>
<P>2. 務必要報警處理 </P>
<P>以免損失自己的權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