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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32 2010-6-29 12:41

容許記憶也長大 吳淡如

幾年前,我曾經做過一件想來非常沒風度的事情。<BR><BR><BR>一名只有點過一次頭的女子,說是我很要好的女朋友的高中同學,帶了小禮物來看我,想跟我「聊一聊」,那時閒著也是閒著,於是就順著她的好意,與她在辦公室樓下喝了杯咖啡。<BR><BR>我的咖啡越喝越不自在,因為這位女士對我私人事件的關心肯定比記者還厲害,也許是她臉上的那顆痣剛好長在我看不順眼的位置,也許是憎惡她「交淺言深」的企圖,也許是對她疲勞轟炸般的發問甚感不耐煩,還是她的音調太像連續劇裡的三姑六婆,總之我越來越想逃走,只是勉強維持著皮笑肉不笑。<BR> <BR>從她的言談中,我發現她念的大學和我一樣,大概晚我一屆吧。<BR><BR>「我最近有去找阿強,他好像很想念你呢。我想請問妳當初為什麼跟他分手的?我和他在大學時候就認識了,上次有去美國,找到正在寫博士論文的他,我和他在公園散步時提到妳,他不說話,只是看著天空長嘆一聲,說妳是他生命中很重要的人。」<BR><BR>我覺得我受夠了。當初?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提到的這位從前男友,和我交往的時間實在很短暫,以我這種不愛記瑣碎細節的性格,如果不絞盡腦汁努力回想,早就忘了當初分手的理由。<BR><BR>分手一定有理由。我還真的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對,分手當然是因為我很不喜歡他的某種性格。<BR><BR>我的天哪,我忽然想起他很小氣,約會的時候會故意說他沒帶錢出來,曾經跟我「調頭寸」(其實只是一兩千塊而已)、買電影展的聯票都沒還過錢,那也就算了,他買的場次還都是我在兼家教的時間,然後告訴我:「反正妳不能去,所以我就請別的女生去了。」<BR>那種「慷他人之慨」的樣子真是猥瑣!太丟人了,我真不希望自己曾經認識過這種「男朋友」!<BR><BR>而現在,竟有一位我不喜歡的女人強迫我回憶他!我忽然咬牙切齒的對眼前這位女子說:「他還活著嗎?真是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BR><BR>女子非常震驚:「怎麼了?以前我曾經在校園裡看過你們,你們真是金童玉女的一對啊!」<BR><BR>金童玉女這四個字使我更覺得備受侮辱。<BR><BR>「他根本就是垃圾!」我變本加厲。<BR><BR>她更震驚了。「這,他,他現在快要唸完哈佛的博士了。」<BR><BR>「一個垃圾,有了博士學位還是垃圾!」我更加口不擇言。下意識裡覺得,如果能把這個不太可愛的八卦女嚇走,一定很好玩。<BR><BR>「怎麼會這樣,他曾經做過什麼對不起妳的事嗎?」她收拾起震驚,臉上換上悲天憫人的表情,<BR><BR>哼哼,我也是很善於察言觀色的,我知道妳想要繼續挖人隱私,我才不想讓妳得逞!<BR><BR>「我不想講了,反正,誰愛他誰倒楣!」<BR>後來我才知道,這名女子是深愛他的未婚妻。不知道他們後來怎麼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BR><BR>剛發完脾氣的時候,自己痛快得很,我覺得這個女人真是無聊,沒事來找我幹嘛,好像一隻咬死了老鼠的貓頭鷹,在向老鷹示威哩。時過境遷,我深深懺悔自己的缺德。<BR><BR><STRONG>為什麼我不容許自己的記憶也長大呢?</STRONG><BR><BR>事情過了那麼些年,每個人都會改變啊。對一件事那麼咬牙切齒,表示我還在受它影響。<BR><BR><STRONG>我自己曾說「成長是唯一的希望」,為什麼在回憶裡我完全否定別人也可能成長呢</STRONG><STRONG>?</STRONG><BR><STRONG></STRONG><BR><STRONG></STRONG><BR>以我自己來說,我和從前完完全全不一樣了。<BR><BR>如果在當時朋友的記憶中,我應該還是昔日的那個樣子,他們一定會覺得「那個人每次都侃侃而談,說得都是違心之論,她根本不是一個理性的人,全部都是裝出來的。」<BR><BR>當新鮮人時談的第一段戀愛,對方曾形容我「翻臉如翻書,絕對是心理學家最好的個案」,動不動就給男友一頓排頭吃,老實說,我也不是故意要整他,只是自己也搞不清楚,為什麼心情會比二月的天氣還陰晴不定,豈容得他這樣說我?<BR> <BR>我曾經是個不求甚解的學生,在課堂上從來沒有舉起手來問任何問題,只想等著下課衝到餐廳去吃熱騰騰的自助餐,飽食終日無所用心,被學長指責為「有些女生真不會安排自己的時間,不知道活著是幹嘛的」。<BR><BR>我也曾經認為讀書的目的就是要進大學,在眾人羨慕的眼光中郊遊、烤肉、參加舞會和談戀愛,再把時間往前推一點,我還曾是同學們最討厭的那種愛哭鬼,專門跟老師打小報告;也曾經很小心眼,有個長得漂亮的轉學生成績比我好,我還偷偷寫了張紙條放在她抽屜裡,叫她少神氣,沒什麼稀奇。<BR><BR>即使我現在認為三姑六婆乃可恥的行為,我還是曾經碎嘴過,有過一群專門喝咖啡、聊是非的秘友啊。<BR><BR>我認為為情自殺的人很笨又很殘忍、很不懂得愛情。但十年前的某個不眠的夜晚,我似乎也曾經撥了恐怖的午夜電話給男友:「你如果不許我一個未來(對不起,套用「人間四月天」的對白,我早就忘了當時用什麼台詞)我就死給你看,剪刀在我手上喔。」<BR><BR>我也曾經非常害羞,一看到照相機,整張臉的肌肉神經都在顫抖,有人會相信嗎?<BR> <BR><BR>大部份的人都在改變,往回憶裡搜尋,往往不相信找到的影像就是從前的自己,<BR><BR>但卻固執的認為,那個討厭鬼一定還是原來的癟三樣子!不太相信別人能過改過謙善;不管自己多麼沒有成長,沒有人會把「狗改不了吃屎」這句話套在自己身上。<BR><BR>我曾在某大公家機構上過班,由於每一次「頂頭上司」,都是「長官」指派的空調部隊,所以常在不經意間看見公司裡只等著退休的員工,在每一次新官上任前竊竊私語:「啊,那個人二十年前跟我跑同樣的新聞嘛,以前的長官還曾經把稿子丟到他臉上,說他狗屁不通,竟然今天爬到我頭上來了!」「他是我大學同學啊,以前他成績很差的,都是我們班上最後一名,常常寫白字,我是前三名的學生哪。如果不是他會逢迎拍馬有『長輩』栽培他,他也沒辦法用公費留學念博士啦!」<BR><BR>這種情況總讓我想起一首五言絕句:寥落古行宮,宮花寂寞紅,白頭宮女在,閒話說玄宗。<BR>總是有一種滑稽的感覺,藏住暗笑在心中。<BR><BR><STRONG>為什麼我要記恨、不承認自己討厭的人也會在時間的磨洗下變得可愛一點?</STRONG><BR><STRONG></STRONG><BR>是的,人人都可能做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覺得「今是而昨非」。<BR><BR>國中時的訓導主任當了另外一所國中的校長,請我到他們學校演講,講題是校園戀愛學分。<BR><BR>「真的要講這個題目嗎?可是,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以前我念國中的時候,你還曾經宣佈,只要男生和女生講話,話題與功課無關,就要記警告,你還曾經把偷偷去郊遊的學生帶到訓導處打。」以前我們多怕他呀,叫他「閻羅王」呢。<BR><BR>「現在時代不一樣啦,不對學生講這個是不行的。」六十歲的校長以慈祥的口氣對我說。<BR><BR>「我也要一起上上課!」<BR><BR><BR><STRONG>愛恨分明,是有原則:記恨記得太久,則是不許人家成長。</STRONG><BR><STRONG></STRONG><BR><STRONG>你可以不喜歡他,不與他聯絡,但不需把舊日的他關在自己心中的監獄中當囚犯。</STRONG><BR><STRONG></STRONG><BR><STRONG>他打過你左臉,妳也許沒有「傻」到要奉上右臉,但是,他也不一定會再打你右臉啊。</STRONG><BR><BR><STRONG>沒有人想讓別人用過去的老印象判斷現在的自己,容許記憶長大吧。</STRONG><BR><BR><STRONG>我們都需要精神上的慷慨。</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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