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body 2010-2-26 11:48
「產創條例」挨批「獨厚外資」 優惠傾向取消
「產創條例」持續引發外界關注,本土大企業老闆更揚言不再回台投資,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今(25)日表示,行政院傾向取消原先條例中為吸引國際五百大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給與營所稅百分之十五的優惠,而打算增加針對服務業的租稅優惠和從事品牌行銷研發租稅獎勵條款。
黃重球表示,過去「促產條例」有十六項減稅項目,每年減稅額度高達一千四百九十三億,在大幅更改「產創條例」後,減稅項目僅剩研發、人才、營運總部和國際物流等四項,一年減稅金額僅剩三百億,不過,政府會藉由調降營所稅減輕業者的負擔。
黃重球指出,為吸引國際前五百大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行政院原先規劃給予百分之十五營所稅優惠,但由於考量未必真有吸引力,行政院目前傾向取消此條款,改為增加服務業租稅優惠和從事品牌行銷研發租稅獎勵條款。
黃重球並強調,新版「產創條例」適用於大中小企業,不論是高科技或傳統產業都能享有租稅優惠,希望此版本能順利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