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ok1 2013-10-27 12:54
「幽靈車」鑽漏洞 無車主違規免罰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開沒有車主的「幽靈車」,違規卻免罰!不少人鑽法律漏洞「車輛所有人死亡,行政處罰免罰」,開著「沒有車主」的「幽靈車」,超速被拍照、闖紅燈、違規停車都罰不了;以台北市為例,平均一個月就有一百六十五件案例,一年少收近六百萬元罰款。
一年少收近6百萬元罰款
台北市警方發現,一輛車上月在內湖區被測速照相檢舉五次,但一查車牌發現車主已死亡、沒有人辦理繼承,雖開了罰單並送到交通裁決所,仍不能入案,等於白開單。
根據警方統計,北市今年每月平均有一百六十五件類似案例,以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等罰款金額最高一千兩百元到五千四百元來算,一年就少收近六百萬元罰款;若加上全國各縣市,逃漏的罰款恐達上千萬元。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秘書張積雄表示,根據大法官解釋第六百廿一號,「尚未開罰單前,違規行為人死亡,受處分主體已不存在,不再科處」。張積雄說,如車輛繼承人沒有辦理轉移,隨便任何人開車上街而遭超速拍照或闖紅燈,罰單都不會入案、不會開罰,全國都一樣。不只私人車輛、甚至公司或企業名下的車輛,若主體不存在而沒有辦轉移,開上路違規一樣免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車輛繼承人最遲應在一年六個月內辦理登記,否則註銷車牌。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牌照科人員說,裁決所偶爾會因某輛車被開單數多、而發公文要求註銷牌照,但也坦承,「警方不會為幾千塊罰單去找違規者、裁決所也因案件不會入案而不太理會這類案子。」
違規舉發的狀況就會變成「幽靈車違規、警察舉發、移送監理機關裁罰、監理機關認定無法列管退回警方、警察認舉發無誤送還監理機關」的來回循環,看哪個單位不想回覆,交通違規案件就在哪裡被存結。
立法委員劉櫂豪表示,各區監理機關、裁決所和戶政單位電腦連線機制應改善,或是縮短辦理移轉的時間;有員警私下抱怨,如果許多人都這樣鑽漏洞、不補破洞,那越來越多人起而效尤,會沒有公平正義